2009年1月8日星期四

澳門體育健身娛樂市場的現狀與發展對策

文/黃逸聰 本文摘錄於“第三屆全國體育產業學術會議”之《淺析澳門體育產業現狀與發展對策研究》專題報告論文
1. 澳門體育健身娛樂市場的發展情況
澳門的體育健身娛樂市場主要可分為公共健身市場及私人健身市場兩大類。公共健身市場的體育場地主要由體育發展局、教育暨青年局、民政總署、澳門理工學院、澳門大學及澳門科技大學管轄。回歸後,特區政府實行普及“普及大眾體育”及“發展競技體育”雙軌並行政策,特別是澳門東亞運動會的舉辦,特區政府投資興建和改建了大批體育場館。事實上,近十年澳門無論在公共體育場地數量及其使用率均大幅增長,1998年澳門的體育場地只有384個,2007年增加至674個,增幅達75.5%;場地使用率由2000年的約200萬人次增加至2007年約600萬人次,增幅近兩倍1

為積極發展大眾體育、致力提升市民體質以及解決體育場館賽後利用問題,由體育發展局及澳門工會聯合總會轄下共15個體育場館10多項體育運動組成的“公共體育設施網絡”於2006年1月23日推出,並以免費或象徵式收費供居民進行體育鍛煉。此外,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澳門蛋)於東亞運後亦安裝了國際標準的溜冰場(註:現暫停使用)供市民進行冰上運動,配合鄰近的保齡球中心及網球學校設施,該區已成為澳門居民及旅客進行休閒體育活動的主要場所。

此外,體育發展局亦開辦一系列的大眾體育健身興趣班,培養居民對體育運動的興趣,學會運動的基本知識和技能,養成終身體育自我鍛煉的習慣。興趣班設有超過65個體育項目類別,每班雙月收費由20至400澳門元不等,每年的參加人數亦顯著上升,從2002年的7,700人次約3百班次發展到2008年超過2萬人次及7百多班次,增幅分別約1.6倍及1.3倍2

公共體育場館的開放及大眾體育健身興趣班的開辦,在發揮最大社會效益的前提下獲得了經濟效益,不僅有效推動澳門市民健身娛樂消費的意識,而且是培育和發展澳門體育健身娛樂市場基礎的重要力量。

私人健身市場以健身健美俱樂部、休閒健身場所及酒店康體設施等營利性企業或俱樂部為主。然而,澳門在私人健身市場經營的統計和研究官方數據仍比較缺乏。但據一些研究、報章及網頁的資料可把澳門的私人健身市場歸納為下列數據,直至2008年底,澳門共有3家健身健美俱樂部、4家桌球室、2家保齡球館、4家瑜伽健身中心、1家溜冰場及3家高爾夫球俱樂部。

澳門的體育健身娛樂市場以培育澳門居民健身基礎的公共健身市場為核心,加上營利性私人健身市場的替代和互補作用,在這兩個市場迅速的發展下,帶動了體育培訓市場、體育場地服務市場及休閒體育健身市場等相關體育市場的形成和發展,有效優化和完善了澳門體育市場體系結構的完整和健全。

2. 澳門體育健身娛樂市場面臨的問題
公共健身市場資源分配不均、私人健身市場統計研究尚未開展。由於部分運動如籃球及羽毛球等的需求較大,部分公共體育場館提供場地的數量及可使用時間仍有所不足,而且在免費或較便宜的收費福利下使用人數眾多,出現供不應求的情況時有發生。相反,部分體育場館位於較偏遠的酒店博彩娛樂區,交通較為不便、可提供的體育運動仍相對較少、且周邊缺乏餐飲、娛樂、休閒及購物等設施的供應,以致使用率偏低。此外,澳門暫未開展私人健身市場經營的統計和研究工作,仍缺乏相關的權威數據,因此,對澳門體育健身娛樂市場的規模、結構及質量等的總體發展情況較難作出準確的評估。

3. 澳門體育健身娛樂市場的發展對策
加強公共體育場館資源整合分配和市場化運作、開展私人健身市場的統計研究。對公共體育場館設施等資源進行有效整合及合理分配,以體育中心(集聚區)的形式把各體育設備相對集中,既可增加人流及使用率,營造體育氣氛,更可促使各類體育設備得到充分利用,適當增加受歡迎體育項目場地的數量,提供餐飲等服務,可研究在適當地時機在較繁忙或設施條件較好的場館及需求量較大的體育項目以象徵式的收費取代免費使用,或較優惠的收費合理地調高,可對體育場館的分流起一定的作用,為居民參與體育鍛煉創設更有利條件以培育參與性的體育消費。

而對於一些偏遠的酒店博彩娛樂區的體育場館,應致力改善交通服務,提高人流及使用率,利用其鄰近博彩娛樂酒店等設施的優勢,適當增加一些休閒體育和體育培訓活動、舉辦體育賽事、演唱會及會議展覽等活動,並提供餐飲、購物及住宿等配套設施,除供澳門居民使用外,更可吸引旅客參與,這類體育場館應向體育賽事、休閒健身、文化娛樂及旅遊住宿等綜合娛樂的方向發展。另一方面,就這些體育場館長遠的營運方式看,考慮以承包經營制的方式批給在附近經營博彩及酒店的企業,提高場館的使用率,減輕政府的財政負擔,充分發揮體育場館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此外,加快開展對私人體育健身娛樂市場的經營情況的統計研究工作,有利澳門整個體育健身娛樂市場進行有效綜合評估。

注釋:
1. 澳門統計年鑒2000年至2007年資料整理[DB].澳門統計暨普查局.
2. 2002年至2008年澳門特別行政區施政報告社會文化範疇資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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