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30日星期一

體育產業的含意

何謂體育產業?不僅國內存在著不同的理解, 甚至國外也無一個明確的定義。在國內,體育產業的定義目前主要有廣義與狹義兩大派之分。

廣義的體育產業
廣義的體育產業界定有兩種觀點:
第一種觀點把體育產業定義為:“體育產業就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運行的體育事業。” (鮑明曉 - 體育產業--新的經濟增長點)
第二種觀點把體育產業定義為:“體育產業就是與體育運動有關的一切生產經營活動。”

狹義的體育產業
狹義的體育產業界定也有兩種觀點:
第一種觀點是將體育產業定義為:“體育產業就是體育服務業。” (胡立君 - 體育產業經濟學)
第二種觀點是將體育產業定義為:“體育產業就是指體育事業中既可進入市場,又可以贏利的部分。” (鮑明曉, 2000)

體育產業在國內不同教材和學者的定義
體育產業是指人們為了健美,娛樂休閒和精神需要,從事體育勞務產品的生產和經營服務的體育部門、機構、社會團體、企業和其他法人的總稱。
(體育管理學,人民體育出版社)

指為社會提供體育產品的同一類經濟活動的集合以及同類經濟部門的總和。
(體育管理學,高等教育出版社)

為社會提供直接相互競爭的體育產品或服務的體育活動或部門的集合。
(體育產業經濟學,高等教育出版社)

“體育產業就是企業的結合,是由很多個體育市場結合而成的,它是有機的並可以持續發展的。” (譚建湘, 2004)

本文部分內容摘自:(吳超林,楊曉生.體育產業經濟學.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6)

2007年7月27日星期五

淺析綜合性運動會“特許經營”的效益 – 以澳門東亞運動會為例


本/黃逸聰
本文引自<澳門東亞運動會市場開發效益的綜合研究>並作部分修改

澳門東亞運動會的特許經營權計劃開發的項目主要包括:紀念郵票、紀念幣及特許商品三大類,而較少著重開發一些創新且效益較高的特許經營權。例如組委會在其中一項測試賽“巴塞隆拿對深圳健力寶的足球對抗賽”中,把該項賽事的新聞發佈會會場指定權賣給“金沙集團”,並於其娛樂場的劇院內進行該項比賽新聞發佈會,充分展示其企業品牌的形象,使賽事組委會及企業雙方獲得雙贏的效益。然而,在東亞運動會正式比賽期間,組委會沒有把新聞發佈會會場指定權出售,只利用其管理的場館作為主要的新聞發佈場所,一方面減低了運動會在新聞發佈會會場指定權的收入,另一方面增大了組委會的工作量。

參考十運會的成功經驗,組委會成功制定為贊助企業設計權益回報方案,把新聞發佈會場指定權、門票銷售指定權及貴賓接待權等的冠名權進行拍賣,比如在歷屆全運會都通過租借高級賓館進行新聞發佈會,而十運會以通過拍賣冠名權的方式,把“十運會新聞發佈會”的冠名權和十運會新聞發佈會會場指定權以420萬元拍賣給了一家酒店,組委會不僅沒花一分錢,還有了盈利。

此外,十運會男籃決賽的門票銷售,在全運會中算是個市場化的特例,決賽前的所有賽事的門票由比賽場館南師大體育館自行操作,票價分別為80元、120元、160元。最後的決賽基本上採取市場化運作,場地轉移到五臺山體育館進行,門票銷售指定權則由南京天空體育發展公司承包,男籃決賽設有7000張票,門票漲價到200元、380元、580元,而該體育公司的承包價為200元一張。一場籃男的決賽,天空體育發展公司從門票銷售的承包就賺了40至50萬。組委會把部分賽事的門票銷售外判給民營企業,在十運會市場化運作取得了巨大的成效。

可見,澳門東亞運組委會在特許經營權計劃方面基本達到預期的目標,成效亦比較顯著;但由於組委會還欠缺一些商業運作經驗及創新嘗試,以致在特許經營的開發項目不廣泛,從而失去了一個提高收入的難得機遇。

綜上所述,賽事組委會除發行紀念郵票、紀念幣及銷售特許商品的代理權之外,亦可考慮把某些可以開放的特許經營權如:新聞發佈會指定權、重要賽事的門票銷售權及貴賓接待權等進行公開拍賣,吸引一些企業或專業的管理公司承包運作,不但可以借助這些公司的專業服務和經驗,保證運動會某些工作的順利進行,節省代理費用外,而且還可獲得盈利,同時減輕組委會人員的工作量,達至雙贏的目的。

值得一提的是,即將於澳門舉行的第二屆亞洲室內運動會,作為大會指定嘉賓、接待合作伙伴及總部酒店的“澳門威尼斯人渡假村酒店”,除了以資金贊助亞室運外,還承擔了賽事的新聞中心、奧委會秘書處及各參賽隊伍總部等硬件及服務的提供。可見,組委會在市場開發方面已具一定的運作經驗,而大型博彩企業亦意識到透過體育贊助及購買特許經營權這個渠道,展示其品牌的效益。

2007年7月25日星期三

上海東亞運動會賽後公司化運作的成功經驗



文/黃逸聰
本文刊於2007年7月7日第1483號<澳門體育週報>第四版

以“一套班子、三塊牌子”的運作模式連續三年舉辦三個不同類型的綜合性運動會,成為了澳門舉辦大型綜合性運動會的一大特色。隨著第四屆東亞運動會和第一屆葡語系運動會的成功舉辦,在年底舉辦第二屆亞洲室內運動會後,這“一套班子”正式地完成任務,“三塊牌子”亦將正式完滿結束。

兩年前的東亞運動會結束後,東亞運組委會正式把部分借東亞運而興建的大型體育場館轉交體育發展局接收管理。此外,部分前東亞運組委會的人力資源亦借此機會加入體育發展局。具有體育場館和體育行政管理經驗的軟件(人力資源)、加上硬件(體育場館)和體育政策的配合,演變成為了今天的“公共體育設施網絡”,除了繼續發展澳門的競技體育之外,更重要的是能完善本澳學校體育在硬件方面的不足和普及大眾體育,充分發揮體育的社會效益。

澳門即將迎來第三個大型綜合性運動會–澳門亞洲室內運動會,運動會結束後,由組委會負責管理的“澳門東亞運體育館”(澳門蛋)、組委會的財產、文件及具有豐富組織大型體育賽事經驗的人力等資源去向如何必定對將來本澳體育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體育週報”曾提出:“組委會可轉型做體育專營公司”,筆者對此建議非常認同,但亦提到:“與體育發展局分庭抗衡”,筆者卻認為:組委會若成立為“體育專營公司”,其與體育發展局可發揮互補的作用,促使本澳的體育快速發展。

據資料顯示,對國內外大型綜合性運動會結束後對其組委會處理的方式各有不同,但以公司化的經營運作是國際化的趨勢,上海東亞運動會結束後,為使其結餘款項和資源能在多種經營的過程中滾動增值,使之成為上海市大型體育設施建設的經濟後盾,上海市委、市政府領導同意成立東亞發展公司 (現為“上海東亞體育文化中心有限公司”,下稱“中心”),“中心”成立後發展迅速,1995年更承接了八萬人體育場和上海國際網球中心的籌建任務。至2007年,已成為具有4個(上海體育場、上海體育館、上海游泳館及東亞展覽館)下屬場館及11個子公司的體育產業企業。“中心”除舉辦不同類型的文藝活動表演、餐飲、旅遊、會議展覽、體育培訓課程、體育廣告及經營體育學校外,近年更舉辦了NBA季前賽(帝皇隊對火箭隊)、第48屆世界乒乓球錦標賽、國際田徑黃金大獎賽及世界斯諾克大師賽等國際性體育大賽,對上海體育、旅遊及文化產業的發展影響巨大。(“上海東亞體育文化中心有限公司”網頁:
www.ssc.sh.cn)

澳門可借鑒上海東亞運動會成功的經驗,充分利用運動會遺留下來的寶貴資源(包括:人力資源(軟體)、體育場館(硬體)、財產、檔案資料及營運經驗等等),計劃組建一家大型的體育產業公司。由於澳門東亞運組委會(即現時的亞室運組委會)的資源屬公共資源,公司可以以“政府管理、企業運營”的模式管理運作,實現從政府投入為主的辦賽模式轉變為以政府主導與市場化運作相結合的模式運作。把部分的體育場館納入公司的管理範圍,提升體育場館的市場化運作水平,自負盈虧,減輕政府對體育場館的財政負擔。利用“以體為本,多種經營”的方式運營體育場館,即:以舉辦體育賽事、體育健身娛樂、經營體育培訓及組織運動俱樂部為主體;並以舉辦文藝活動、會議展覽、經營餐飲、住宿、娛樂購物、消閒及旅遊等多元化方式經營。提高體育場館的使用率,充分發揮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並研究開設相關的體育產業下屬公司,如體育經紀公司、體育培訓公司、體育票務公司、體育旅遊公司、體育廣告公司、體育運動學校及體育運動俱樂部等,對舉辦大型體育賽事、培養本地專業運動員、培育本地體育競賽表演市場及體育健身娛樂市場及逐部優化澳門體育產業的內部結構起巨大作用。此外,透過體育與旅遊、博彩和會展等產業的有機結合,能促使體育成為澳門的新經濟增長點,是解決澳門產業過度單一,促使經濟走向多元的產業催化劑。

圖片/引自“上海東亞體育文化中心有限公司”網頁:
http://www.ssc.sh.cn/

體育經紀組織對體育賽事市場化運作的影響


文/黃逸聰
本文載於2007年7月21日<澳門體育週報>網頁

亞洲杯在東南亞四國進行得如火如荼,透過電視直播觀賞了國家隊分組賽最後一場與烏茲別克的比賽,不禁想起兩隊為了慶祝北京2008年奧運會倒數500天亦於澳門舉行過一場熱身賽,該熱身賽是由一家本地的體育經紀組織 –“盛澳國際體育文化娛樂發展推廣有限公司”承辦,其主要負責賽事的組織、推廣、門票銷售管理、尋找本地贊助商等工作。一改過往由政府投入為主(即:由體育部門承辦賽事)的模式舉辦大型體育賽事的慣例。

縱使澳門的“中烏”足球賽在賽事組織方面仍存在很多可改善空間,但在賽事的市場開發如:宣傳推廣、體育贊助和門票銷售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經驗。體育贊助方面:除了賽事本身在廣州及澳門兩站比賽的指定贊助商外,在澳門站的比賽除得到了國內某家內衣公司的冠名贊助、更吸引了本地的超級市場、石油公司等幾家企業的贊助。門票銷售方面,選擇了連鎖式便利店作為本地的門票分銷渠道,不僅減輕了承辦機構的工作量、方便市民購買門票,同時可借助便利店為賽事作廣泛的宣傳推廣,而便利店亦利用賽事門票銷售權的獲得充分展示自己的品牌,達至雙贏(Win-Win)的局面。此外,該公司更與廣東省超過70家旅行社合作,進行澳門以外的門票分銷工作,籍著舉辦該熱身賽,吸引了不少國內的旅客來澳觀賞體育比賽,從而帶動住宿、餐飲、博彩、娛樂及購物等相關消費活動,真正實現“體育旅遊”的施政方針,為將來澳門舉辦體育賽事推行市場化運作提供可借鑒經驗。

除了承辦“中烏”足球賽外,該公司更協助“斯坦科維奇洲際籃球冠軍杯”澳門站及“世界女排大獎賽”的門票推廣工作,並於9月份舉辦“澳門國際體育博覽嘉年華”,促使澳門的體育市場更多元化,優化了澳門體育產業的內部結構。

但值得注意的是,於本年年底由費達拿與森柏斯合演並由威記冠名贊助的網球賽,負責推廣該賽事的是世界上最大的體育經紀公司“國際管理集團IMG”,由於其具備能容納一萬五千名觀眾的綜合表演場館,威記絕對有能力以完全市場化的運作方式舉辦體育賽事(即:不需政府的投入)。因此,對組織大型的體育賽事來說,一方面仍較缺乏本地的專業體育營銷管理人才及專業體育經紀組織,另一方面其專業化程度仍需進一步提高。

可喜的是前身為“東亞運組委會”的“亞澳組委”經過東亞運、葡語運及亞室運的大型綜合性運動會、02年“中葡”足球賽及05年“巴深”足球賽等大型體育賽事的實踐,在市場開發方面已累積了一定的經驗。即將舉行的“曼聯亞洲之旅澳門站”賽事亦主要由“亞澳組委” 進行賽事組織、宣傳推廣及門票銷售等工作。如日後“盛澳公司”與“亞澳組委”能建立合作伙伴的關係,對澳門的體育競賽表演市場持續發展影響深遠。

“曼聯亞洲之旅澳門站”的賽事,證明了“亞澳組委”組織大型體育賽事的能力。而威記透過IMG推廣其網球賽事,說明澳門極具市場化運作體育賽事的條件。而透過澳門“中烏”足球賽的案例,不僅使體育部門更能發揮其監督、管理的功能,而且透過體育經紀組織在體育賽事運作管理過程中的策劃、包裝及推廣等中介作用,成為體育部門、贊助商、電視台及觀眾等的有機黏合劑,是將來澳門舉辦體育賽事逐步推行市場化運作的重要後盾。

以上觀點如有不當之處,還請各位及時指正。